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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规范

日本高等教育学会伦理规范

2012年6月3日大会通过

1.序言

日本高等教育学会制定了其会员在开展活动和管理学会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和方针,并将其作为学会的伦理规范予以公布。

如学会章程和设立宗旨所示,本学会自设立之初,便以促进研究,促进成果普及及解决社会和政策实际问题为学会目标。成立至今,学会成员不仅包含了狭义上的研究人员,更是包括了各领域专家及大学行政管理人员等与高等教育研究相关的行业人士。换言之,本学会的作用及会员的活动不仅承担着深化促进高等教育研究的任务,还承担着向社会传播研究成果、培养教育工作者和研究人员、研究成果的实际运用以及解决政策问题等使命,我们作为一个整体,期待得以对高等教育研究的发展和社会福祉做出贡献。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作为学会成员,勤奋工作,提升自身专业能力自不待言。 在此基础之上,考虑到学会成员的研究等活动对社会所产生的重大影响,我们制定了专业团体应遵守的伦理规范,要求学会成员履行对社会的责任,谋求高等教育研究的健康发展,从而与社会建立良好的关系。

2.基本原则

作为一个由专业人员构成的组织,本学会的伦理包括了专业能力的提升与坚持诚信这两项。就后者,我们将进一步展开说明。它具体包含了以下几项基本原则。

(1)追求专业能力

  • 保持和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努力达到最高标准。
  • 在工作中认识到自身专业知识的局限性。
  • 为提升专业能力,应谋求与其他领域研究人员合作。

(2)追求诚信

  • 研究、教育、向社会传播研究成果、培训研究人员和研究成果的实际应用等活动应按照本章程的宗旨组织进行。
  • 公正评价他人的成果,虚心听取对自己研究成果的批评意见。
  • 尊重所属机构的法律法规、伦理规范和程序。

(3)尊重人权

  • 尊重所有人,尤其是我们活动的对象的价值观和权利。
  • 在活动中秉公办事,不因种族、国籍、性别、年龄、背景、意识形态或宗教而有所歧视。
  • 避免不当使用活动中获得的信息,尊重隐私并保守机密。

(4)尊重高等教育和职业责任

  • 尊重其他教职员工的专业地位,谋求合作,共同改善所在机构的工作。

(5)社会责任

  • 对其利用专业知识谋求高等教育为个人成长以及社会发展做出贡献的职责应有所自觉。
  • 对其活动会产生对于个人和社会的影响有所自觉,并以有利于个人和社会福祉的方式行事。
  • 对其活动应建立在社会信任的基础之上有所自觉,诚信行事,积极说明活动的意义和作用。

(6)利益冲突

  • 成员应以公开、公正的方式行事,避免其从活动中获得的利益与其所属组织的义务冲突。

3.活动领域的伦理

依据基本原则制定的伦理规范因具体活动范围而异。以下为典型活动事例。

(1)研究活动

  • 在合理使用研究经费的同时,努力确保研究成果。
  • 在数据收集、记录、保存和使用过程中,不得进行捏造、篡改、盗用等不正当行为,也不得参与此类行为。
  • 禁止研究实施过程中的剥削,尊重由研究成员的贡献程度分配著作权和优先权。

(2)教育活动

  • 身为教育工作者,应明确公私之别,为学生树立榜样。
  • 尊重学生的人格,引导发挥学生的能力。
  • 提高自身的专业能力与教学能力,致力于教育活动和教育环境的改善。

(3)实践活动

  • 积极将高等教育研究成果应用于实践,并清楚认识到自身能力的局限性。
  • 理解并遵守实践相关的所有标准。
  • 保守工作中知悉的秘密。

4.促进伦理教育

鉴于学会成员的活动和职位的多样性,学会除了制定伦理规范之外,还有责任推动伦理教育,作为提高成员共同理解和认识的启蒙活动。